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5 月15 日—18日 北京市奥众冰场
二、参加单位
各开展冰球运动的省(市)体育局、行业体协、体育院校
三、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2017-2018赛季在中国冰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需持二代身份证参赛。
(二)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应按《全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条款要求于2018年4月10日前提交注册申请。经中国冰球协会同意,方可报名参赛。
(三)本次比赛允许运动员交流。交流运动员按《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交流时间仅限于本次比赛。
(四)每队可报队员18名,守门员2名,官员6名。每队可报替补守门员1名。每队运动员最少人数为队员15名,守门员2名。
(五)通过中国冰球协会的同意和批准,本赛季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赛的中国籍运动员也可参加本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七)报名运动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医院检查并出具健康证明,同时各队应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意外伤残保险。健康证明及意外伤残保险单于赛前领队会时报送组委会。未办理保险手续和健康证明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八)各单位务必于4月20日(星期五)将报名表、参赛名单和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用传真和电子版发到中国冰球协会,传真:010-62989337;电子信箱地址:CHNJBS2018@163.com 。
(九)各队于5月14日全天到组委会指定酒店报到,裁判员于5月13日全天到组委会指定酒店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为保证本次比赛安全有序进行,各运动队需缴纳10000元保证金(现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队伍不得参加比赛。本队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反赛风赛纪的,赛后全部予以退还。发生违反赛风赛纪的,中国冰球协会有权视情扣除保证金。
四、竞赛办法
(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等组织比赛。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办法进行。以2017年全国女子冰球锦标赛比赛名次作为编排依据。
(三)比赛采用3分制。60分钟内获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60分钟内打成平局,每队各得1分。加时赛或者射门比赛获胜队加1分。
(四)中国冰球协会负责审定秩序册,承办单位负责为每队提供三本秩序册、三本成绩册、每队每场比赛的光盘。
(五)比赛结果及相关信息在比赛结束后两个小时以内在中国365bet365备用网址上公布。
五、奖励
(一)获得各组别比赛第一名的队伍颁发冠军奖杯,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中国冰球协会证书。
(二)每场奖励每队一名本场最佳运动员。
(三)全部比赛结束后由赛会评选最佳前锋奖、最佳后卫奖、最佳守门员奖。
六、裁判员安排
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场内裁判员、摄像裁判由中国冰球协会选派,医务监督、场外裁判长、场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协助选派,报中国冰球协会批准。竞赛官员、裁判员的差旅费、食宿费、酬金由主办单位承担。
七、医务安排
承办单位负责安排比赛期间发生的紧急伤病的赛场治疗和送到医院的费用。各队负责本队队员的医疗保险和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八、竞赛指导委员会
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竞赛工作。竞赛指导委员会主席由中国冰球协会选派,竞赛指导委员会成员为各队领队一人,承办单位一人,比赛监督一人,裁判监督一人、医务监督一人。
九、竞赛装备
(一)每个队的所有队员都应穿戴同样的比赛服、短裤、护袜和头盔(守门员可以戴跟队员不同颜色的头盔)。每个队队员的头盔颜色要一致。
(二)每个队应有两套比赛服,深浅各一套。比赛服上的基础颜色要占到80%以上。
(三)每个队员应在各自比赛服的后背上佩带自己独有的25到30公分高的号码,两袖上各佩带10公分高的号码。队员的号码限制在1至99号。
(四)每个运动员在各自比赛服后背的上部印上自己的名字,名字用10公分高的黑体中文印刷。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佩带全护面罩。年龄不满18周岁的运动员必须佩带护颈。
(六)参加比赛的教练员必须着正装。
(七)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不准参加本场比赛,中国冰球协会有权追加处罚。
十、经费
各参赛队伍的差旅费自理。赛会期间(5月14日至5月19日)组委会按照餐费180元/人.天,三星酒店标准为各队提供服务。组委会负责各队训练比赛及抵离服务,费用由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组委会不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由中国冰球协会负责解释。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